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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书香一品空置房的住房请进来

发表于2015-01-19

转眼,又到了交物业费的日子了,根据《安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第十六条:

  住宅小区的电梯、水泵、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,应纳入委托代收代交费用,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,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,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,业主大会成立前,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前期服务合同中约定。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。

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: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水量分摊;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、按户、按常住人口分摊;空置物业业主公共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50%分摊;经业主委员会选择其他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据实分摊。

  书香一品的物业公司要求空置房住户要100%交公共费用,请问这合理吗?希望书香一品的空置房住户能一起去讨个说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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